6月27日,笔者从来凤县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全县藤茶产业特色资源优势,打造“中国藤茶第一县”,提高“来凤藤茶”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来凤县出台了《关于促进藤茶市场营销奖励政策的十条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宣传。要求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内知名媒体大力宣传“来凤藤茶”品牌;利用武汉市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在武汉、杭州开展落地宣传,推进“农产品出山”;在来凤县高速公路进出口、旅游景区、公共汽车、城区重点区域设置永久性宣传广告牌,增强宣传效果;保护好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品牌,整合县域内藤茶市场主体资源,形成“抱团”发展态势。
《意见》提出,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销活动,鼓励和支持本地注册藤茶市场主体参加国内外大型展销会和农超对接活动,向社会各界推介来凤藤茶,对参加活动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补贴;组织市场主体申报知名产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新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的藤茶市场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奖补,对新获得藤茶有机食品认证产品、新获得藤茶绿色食品认证产品一次性每个分别给予奖补。
《意见》鼓励市场主体到省会城市建立“来凤藤茶”品牌形象直营店。对藤茶市场主体在省会城市新建立“来凤藤茶”品牌形象直营店(店铺在中心城区且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营运时间稳定在一年以上的,建成一个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奖补(每家市场主体每个城市只奖补一个);鼓励市场主体在酒店大厅、机场、火车站等设置藤茶体验展示区;鼓励市场主体在县城内开办一家大型藤茶超市,设置体验区和藤茶文化展示区;鼓励市场主体在县域旅游景区或县外4A以上景区开设藤茶体验区和藤茶文化展示区。
《意见》要求县直单位办公用茶一律使用藤茶;引导全县酒店客房内放置藤茶,在客房内摆放体现本地特色和藤茶文化的精美宣传画册,开通客房电视开机藤茶广告;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对外销售、宣传;支持县藤茶协会开展业务培训,对组织生产、销售、宣传等工作给予一定的奖励。